第(1/3)页 闻荃自小就是朱全森的死对头。 当年两人的父亲级别差不多,所以互相看不对眼。 只是当年朱家儿子多,而闻家女儿多,在大院里闻荃斗不过他。 闻荃知道朱全森喜欢安喜晴,就故意接近她…… 要说本事,闻荃并不多,除了会打架之外一无所长,但人家长得好。 高高的、瘦瘦的、白白净净却带着痞痞的感觉。 朱全森不得不承认,闻荃的长相和他那臭不要脸的德性,是女孩子喜欢的类型。 而自己,比他粗、比他壮、比他高。 就算他上了军校,而闻荃只上一个技校,女孩子的眼光还是落在姓闻的身上…… 67年的时候,闻家倒了,下放去了农场,安喜晴的眼光才落在他身上。 闻家要重回省城了吗? 闻荃要回来了吗? 双拳,不由得拧紧。 “妈,他回来了又能怎么样?我们已经结婚而且有了孩子。” “现在喜晴的心里早就没有了他,而且他就算回来,也只是个工人。” “闻家就算平反了,也回不到原来的地位了,您就别担心了。” 希望吧。 闻家的事,当年其实是有问题的,只不过可大可小。 只要找到合适的人帮他们说话,重新回到省城是很正常的,但是想跟以前一样真的很难。 但是,女人…… 朱妈妈知道自己这痴儿子对儿媳妇有多爱。 如果这儿媳妇真的变心,她的儿子……唉,自古多情空余恨,好梦由来最易醒! ——她的儿子到底像谁啊,老朱家祖宗八代也没出过一个这样的情种啊。 说什么都没用,只能等时间来证明。 说真心话,朱妈妈其实希望安喜晴变心,只有把毒瘤挖了,伤口才会好。 可是,她又担心自己儿子挺不住。 左右为难,这就是一颗当妈的心。 “行了,妈走了,一会你爸得饿了。” 朱全森垂垂眼:“妈,我送你。” 朱妈妈长吐一口气:“不用了,我又不是头一回来,哪里要你送?” “行了,我走了。” 等朱妈妈走后,李欣玥开始看书,五点钟马珍过来了。 “姐,我来做晚饭。” 李欣玥有点哭笑不得:“你们这是把我当国宝了吗?我手术刀都能拿,还拿不了一把菜刀?” “嘿嘿。” 第(1/3)页